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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法融道长注解《道德经》之第二十四章

原文:

跂者不立,跨者不行。自见者不明,自是者不彰,自伐者无功,自矜者不长。其于道也,曰余食赘行。物或恶之。故有道者不处。

注解:

跂者不立,跨者不行。

脚跟不着地,是谓跂踵而立。迈着大步走,是谓跨行。此两句是以人的立、行来阐明真常自然之道的要意。人站立时脚跟着地,身子不偏不倚,稳稳当当,自然平易舒服,可以久立而不疲。这是立的自然之道。如果脚根不着地而站立,自感奇特有异于人,侥幸一时,却失去了立的自然之道,必不能久立。人行走时,步子大小,随着自己的足力,一步一步前行,自自然然,不劳不累,虽久行而不怠。这是行走的自然之道。如果不根据自己的足力,迈开很大的步子向前奔跃,自感快速,却脱离了行走的自然之道。必不能久行。

自见者不明,自是者不彰,自伐者无功,自矜者不长。

固执己见者,是不明大理,以己为是者,是偏执一方,其是不可彰显于众。稍微有点功劳就自居,常在人前夸耀自己,必不能成其大功。自觉比人长,总感了不起,并在人前傲慢者,其实这样的人没有什么长处。

其于道也,曰余食赘行。物或恶之。故有道者不处。

余食即剩饭。赘是多余。行,古多作形解。跂立、跨行、自见、自是、自伐、自矜皆非自然之道。而是故意造作,是有为之举。似同残羹剩饭,多生之指头。非但无用,而且有累。所以,有道德的人不去这样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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