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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道德经》简读第十四章

视之不见,名曰夷;听之不闻,名曰希;搏之不得,名曰微。此三者不可致诘,故混而为一。其上不皦,其下不昧。绳绳兮不可名,复归于无物。是谓无状之状,无物之象,是谓惚恍。迎之不见其首,随之不见其后。执古之道,以御今之有。能知古始,是谓道纪。

[简读]

无色无声且无形,三者混一为道身。

执古之道御今有,能知古始谓知根。

注:为笔者以七言诗(不讲究平仄)的简练形式,对经文进行简要概括,以及简单理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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